附件12、厦门大学生物技术实训基地安全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03来源: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点击数: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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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物技术实训基地安全规定


为保证实训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发生,要求学生进入基地实训除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及学校的相关上课制度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进入实训室需穿长袖实验服、防滑低跟皮鞋或运动鞋,严禁穿短裤、背心或裙子以及赤脚、穿拖鞋、高跟鞋或凉鞋进入。

  2. 熟悉实训的各类设备结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实训要求后,在老师的允许下才可以开始操作仪器设备。严禁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去触摸正运行设备的危险部件,防止发生设备损坏及人身安全事故。

  3. 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无条件服从带队老师或者实验管理人员的指令,在有危险的环节必须站在安全距离外观摩,不得参与实际操作

  4. 注意实训室内各设备的高温、有毒、高压标示。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电器设备。

  5. 当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有异常现象(焦糊味、异常声响、剧烈震动、冒烟、明火等)时,务必保持镇定,首先切断电源、保持现场,然后报告实验课教师或管理员处理。发现明火时应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紧急使用灭火器灭火。

  6. 取用有毒、强腐蚀性、易燃易爆和刺激性试剂等需在老师指导下操作,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以上试剂喷溅到身体部位,应在老师的指导下做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7. 实验完毕后,必须及时做好微生物的灭活处理,并做好三废的分类回收处理。

  8. 严禁做一切与实训项目无关的工作,时刻保持清醒的安全意识,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发生。





厦门大学生物技术实训基地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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