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3、开放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18-01-03来源: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点击数:182
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接受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针对其实验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实验规范、安全技能培训。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应佩戴胸牌卡、穿实验服和绝缘底的封闭鞋子,严禁穿拖鞋、凉鞋。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后应确保门禁关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实验室,并在开放实验室登记本上登记使用情况。
严格遵守实验规范和仪器的操作规程,仪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能擅自拆改。仪器使用完毕后,须在仪器使用登记本上按要求登记仪器使用情况。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损坏或丢失设备、实验器材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实验室内严禁喧闹、吸烟、饮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严禁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和固体废物以及实验动物尸体、利器等要分类收集到专门的容器中,并放在实验室指定的位置。
严禁在实验室进行带传染性病毒及致病微生物实验操作,违者将追究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实验完毕后,应将仪器、器具及实验台面等按实验室6S管理要求进行清理、归位,所有垃圾自觉带出实验室,关闭水电,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发现有漏水、漏电、漏气等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发现有不遵守以上守则的实验人员第一次给予安全教育,第二次可取消其使用本实验室的权限。
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9月